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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电子商务发展指数报告(2014—2015)》在2016中国电子商务创新发展峰会上发布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6-12-14

     

    5月25日上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贵州省人民政府主办的“中国大数据产业峰会暨中国电子商务创新发展峰会”在贵阳国际生态会议中心召开,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出席开幕式并发表了重要讲话。李克强表示,以云计算、大数据和电子商务为代表的新经济是世界经济发展的亮光和希望。李克强强调,把大数据为代表的理念,让传统行业的工匠精神、大数据、虚拟世界和现实世界融合,可以重塑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打造中国经济双行引力,只要实现共享,就能给中国经济注入新的动力,提高劳动生产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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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届峰会以“新使命,新视野,新动力”为主题,全力打造规模空前的国家级、国际性、高端化电商盛会。25日下午,在“2016中国电子商务创新发展峰会主论坛”上,电子商务交易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等单位编制的《中国电子商务发展指数报告(2014—2015)》隆重发布。这是国内第一份全面地评价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报告,引起了政府、学界和企业界的高度重视。

    为了准确、客观地反映我国各省市电子商务发展的现状与水平、比较优势及发展潜力,为各省市政府相关部门有效推进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提供决策参考,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指导下,清华大学电子商务交易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中央财经大学中国互联网经济研究院牵头,联合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评价中心、商务部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研究院、亿邦动力研究院、阿里研究院等机构,基于客观、可靠数据,编制并定期发布《中国电子商务发展指数报告》。

    今年首次发布《中国电子商务发展指数报告(2014—2015)》。本次发布的报告从发展规模、成长潜力、渗透水平、环境支撑四个维度,测算了2014—2015年全国省级行政区域电子商务发展指数,并对31个省份进行了排名。

         2014—2015年各省级行政区域电子商务发展指数与排名

    排名

    省份

    2014年电子商务

    发展指数

    2015年电子商务

    发展指数

    名次

    变化

    1

    广东

    71.26

    69.67

    -

    2

    浙江

    56.44

    63.55

    ↑1

    3

    北京

    60.87

    58.94

    ↓1

    4

    上海

    51.61

    50.80

    -

    5

    江苏

    41.04

    44.71

    -

    6

    四川

    16.94

    27.11

    ↑4

    7

    福建

    27.50

    26.23

    ↓1

    8

    山东

    21.68

    22.54

    ↓1

    9

    陕西

    12.63

    21.34

    ↑10

    10

    安徽

    19.08

    20.10

    ↓1

    11

    湖北

    14.16

    18.46

    ↑2

    12

    海南

    13.15

    17.88

    ↑5

    13

    河北

    16.09

    17.83

    ↓2

    14

    天津

    19.34

    15.12

    ↓6

    15

    重庆

    13.04

    15.08

    ↑3

    16

    辽宁

    13.69

    13.57

    ↓2

    17

    河南

    11.92

    13.37

    ↑3

    18

    江西

    9.09

    12.86

    ↑8

    19

    贵州

    7.59

    12.40

    ↑12

    20

    山西

    13.56

    12.31

    ↓5

    21

    湖南

    13.15

    12.02

    ↓5

    22

    西藏

    9.04

    11.45

    ↑6

    23

    广西

    8.98

    11.12

    ↑6

    24

    黑龙江

    7.97

    10.80

    ↑6

    25

    云南

    9.46

    10.51

    ↓1

    26

    吉林

    14.88

    9.94

    ↓14

    27

    宁夏

    10.18

    9.52

    ↓4

    28

    内蒙古

    9.44

    8.28

    ↓3

    29

    新疆

    11.92

    8.22

    ↓8

    30

    青海

    9.06

    7.97

    ↓3

    31

    甘肃

    10.31

    7.76

    ↓9

    注:表中名次变化指各省电商排名较2014年发生的变化:“-”表示不变,

    ↑n表示上升n名,↓n表示下降n名。

    本报告将31个省份分为先导省份、中坚省份和潜力省份三大类。

    2014—2015年,我国电子商务发展排名前五的省份为广东、浙江、北京、上海、江苏。这五个省份电子商务发展指数值范围为40—70,明显高于其他省份,是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先导省份。电子商务发展指数综合排名第6至25名的省份是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中坚省份。中坚省份的规模指数都处于中等或中等水平以下,电子商务发展呈现多样化。潜力省份是吉林、宁夏、内蒙古、新疆、青海、甘肃等六省份的电子商务发展指数低于10,各分项指数低于全国平均值。

    本报告分析,电子商务发展较好的省份具有良好的电子商务发展环境,起步较早且已经积累一定的发展经验,规模较大并对经济活动开始产生影响。未来,先导省份应在农村电商、制造业电商、跨境电商等新领域,积极探索新模式和新业态,以创新促发展,力争保持高速增长。电子商务发展相对落后的省份需要从思想上正确认识电子商务的作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营造良好的电子商务发展环境,探索本地化的电子商务发展的路径和方向,推动电子商务人才体系建设,培育一批本地电子商务龙头企业,加快电子商务与三次产业融合发展,扩大电子商务在传统产业的应用和发展规模。

    报告的发布不仅指明了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新使命和新机遇,对于构建中国电子商务应用,营造创新创业氛围,以及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等方面都将提供权威参考和产生积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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