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 新闻中心
Listing
联系我们 | contacts us
中国互联网经济研究院
电话:010-62289263      
邮箱:ccie@cufe.edu.cn      
传真:010-62289263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中央财经大学

中国互联网经济研究院(CCIE)微信公众号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正文

后浪更磅礴 中国电商发展空间巨大

2019-06-12 14:35      

后浪更磅礴  中国电商发展空间巨大

 

2019611日,中央财经大学中国互联网经济研究院发布《后浪更磅礴:中国电子商务发展二十年》和《中国网络零售服务业:格局、竞争与生态》专题报告。在我国电商蓬勃发展20年之际,两个报告旨在回顾我国电商的发展历程、总结发展特征和研判未来发展趋势,并对网络零售服务业的发展进行具体分析。

会上,中国互联网经济研究院院长孙宝文教授致贺词,鞠雪楠博士和何毅博士分别发布了两个报告,国内部分专家学者以及十几家媒体参加了发布会。会议由中国互联网经济研究院副院长欧阳日辉主持。

   

   

以下为专家发言摘要:

孙宝文(中央财经大学中国互联网经济研究院院长):

   

今天我们的会议规模不大,是一个小型研讨会,虽然会小,但研究的却是大问题。电商不像过去那么热了,大数据火了,人工智能火了,数字经济火了。但是,如果没有电子商务的发展,就不会有今天的数字经济。从技术角度来讲,没有电子商务的蓬勃发展,也就不可能有大数据、人工智能的发展。今天在这里讨论电子商务,发展数字经济的同时不忘初心,电子商务是互联网经济或者数字经济的核心。

  中国互联网经济研究院近几年主要做了两个方面的事。第一件事是专注于数字经济的基础理论研究,我们跟《经济研究》杂志社合作做了一个平台——互联网与数字经济论坛。通过这个平台,在学术上把这个领域的问题做深入的研究。第二件事是跟清华大学电子商务交易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一起做智库研究。我们为国家有关部委做政策研究和支撑,讨论下一代的电商形态,创立众智科学这个新学科。

  今天发布两个报告,《后浪更磅礴:中国电子商务发展二十年》和《中国网络零售服务业:格局、竞争与生态》,主要是欧阳日辉教授牵头带领我们的团队做的,恳请各位大家多提宝贵意见,我们不断地完善。我就先说这些,更多的时间留给各位专家,谢谢各位!

 

洪涛(北京工商大学教授):

   

电子商务正处在一个关键的转型时期,就像中国经济转型升级一样,正在由“高增长向高质量转型”,电子商务也正在由“高增长向高质量的转型”,这是一个发展的规律。过去增长速度非常高,有些时候、有些品类的增长是100%200%50%30%的增长,未来的发展,肯定不可能是这么高的速度了,它的增幅减缓,但是发展的质量相对较高,要求我们更多地追求电子商务的质量和效益。中央财经大学发布的这两个报告都讲到了发展的趋势。

从电子商务发展的目标来看,今后没有电子商务和实体经济的界限,二者的边界是越来越模糊了,未来来讲是整个“数字经济”,即“数字化生产”、“数字化的流通”、“数字化的消费”,电子商务只是其中的一个部分,或者说电子商务也被数字化。但是目前来讲,不能用“数字经济”来代替“电子商务”,为什么?因为中国经济发展道路所决定的。比如说农村,现在农村电子商务深入人心。什么叫农村电商?什么叫农产品电商?大家都非常熟悉。现在一下子要提“数字乡村”,中央国务院出台这个文件挺好,但是推行的时候是很困难的,需要有一个过程。农民会问:怎么又变了?所以这是一个阶段。反过来讲,电子商务发展正进入“发展期”,还没有进入它的“衰退期”,而是电子商务要与实体经济更紧密地融合。

 

王健(对外经贸大学教授):

   

我非常同意1999年是中国电子商务的元年,赞成对中国电子商务20年所做的阶段的划分。2019年,为什么我们要总结?2019年恰恰又是中国《电子商务法》开始实施的第一年。大家都在讨论,未来是不是就没有电子商务了?是不是电子商务的任务就完成了?电子商务的发展就告一个段落了?我个人觉得,电子商务应该是被宽泛地理解,中国电子商务的发展20年,只不过是已经完成了第一个阶段,从网络零售到现在,全社会都接纳了网上购物。

从电子商务未来的发展来看,市场主体和监管、政策、法律之间的相互适应、相互调整,可能是一个长期的过程。现在处的时代恰恰是市场转型的时代,是一个商业模式创新的时代,恰恰也是规则调整的时代,所以这个过程可能是比较痛苦、比较艰难,但是又是一个非常值得探索的时代。这两个报告给我们带来了很多的反思、思考,包括过去和未来的探讨过程,都是非常有意义的。

 

胡桃(北京邮电大学教授):

   

政府在推动电子商务发展过程中起了很大的作用。针对电子商务的发展,推出了很多一些举措。比如,原来的金字工程,发改委、商务部、工信部等部门出台了促进政策,国务院出台了两个大的文件。另外,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的建设、国家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还有跨境电商综合服务试点,电子商务立法,国家对电子商务发展起的作用非常大。

电子商务的发展20年,电子商务人才的培养非常关键。从2000年教育部开始提电子商务专业,最早只有13所,发展到现在很多高校都有电子商务专业。高校培养电子商务人才,企业对电子商务人才的培训,电子商务人才的培养和培训对电商发展也至关重要。

 

李鸣涛(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研究院院长):

   

在当前这个时代的变化背景下,电子商务立足未来的发展,究竟如何去认识它、把握它、定位它,这可能是20年回顾这个报告,核心要解决的问题,也是这个报告最大的贡献。

分析电商20年发展的一些影响因素,可以从这么几个维度去看。首先,用户的变化。网民数量的变化,对电商,尤其是网络零售的影响上,可能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第二个,技术的发展和变化。技术驱动了整个电商业态变化,直接影响电商自身模式的变化。5G、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将引发未来整个电商技术载体的变化、模式的变化。第三个,资本维度。从资本角度来看,在驱动所谓的风口理论,一个一个的风口,一个一个新的模式的出现、爆发,进入一个平稳的阶段。第四个,政府、政策法规的影响。20年发展中,我们出台了一部法律《电子商务发》,颁布了两个国务院意见——2005年和2015年国务院和国办发的指导意见,实施了三个五年规划——十一五、十二五、十三五电子商务发展规划。从用户维度、技术维度、资本维度和政策维度,分析电商20年发展是一个较好的分析框架。

 

孙克(中国信通院数字经济研究部主任):

   

电子商务也好,还是数字经济也好,它是实体经济的组成部分,并不是虚拟经济。我们所说的虚拟经济,就是指的金融和房地产经济这一块,没有人给我们扣这样一个帽子,我们自己也不能扣这样一个帽子,说我们是虚拟经济。我们发现别的领域变化更多,比如说数字技术和工业领域的融合,讲到的两化深度融合、信息化、四化同步,制造业和互联网的深入融合,还有工业互联网数字化转型,概念一直在演进。电子商务的概念一直没有变,一直很火的一个概念。

电子商务为什么是一个先导的领域,或者先行的领域?我们在分析数字经济的时候,曾经提出过用经济学的理论去解释。我们在分析的时候,有几条主线。第一个是理论的主线,数字技术去改变一个实体经济的时候,到底遵循了一条怎样的理论主线?后来发现,第一个是解决了交易费用的问题。第二个报告里面有个分析,那个分析也很好。第二个,利用网络外部性的特性解决很多现实的问题。第三个,影响分工的经济化或者分工的精准化。最后,会影响到整个经济运行的基础,就是产权理论的变化。从这四个角度会发现,随着出现的顺序也是这样,比如说交易费用,电子商务先出现,后来网络外部性出现,免费现象的出现,分工精准化的时候,看到了平台的出现。后来看到共享单车的出现,共享单车是典型的产权理论的权利束的分化,所有权和使用权之间的分离。从理论的维度是沿着这样一个主线。

 

王惠敏(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研究员):

   

  回顾一下20年来发生的一些事件,对它重新总结,对它进行了提升,对未来进行了展望,一系列的梳理,会让更好地理解20年电商的发展。我国电子商务跟国外相比,在B2B领域确实还有很大的空间。因为我们目前对B2B做了很多研究,来看看是如何促进它,所以才知道,我们的问题有多大,我们的空间有多大,我们的潜力有多大。

我们观察欧美国家,他们发展电子商务的一个重点内容是落在如何去解决B2B的问题,让B2B的发展能够更为顺畅。B2B的一个发展,问题在哪里?如何解决问题?到底是什么在驱动?跨境电商的发展,B2B的发展,不是说仅仅是电商在发展,一定是要求企业本身在做互联网的改变,数字化的改变。美国在电子商务工业制造业的应用,已经是达到了70%,也就是说电子商务的覆盖率达到了70%。工业电商,B2B电商模式,是我们未来的发展趋势,值得关注和深入研究。

 

欧阳日辉(中央财经大学中国互联网经济研究院副院长)

   

今天这两个报告,是针对今年的热点问题。通过研究,1999年是中国电子商务的元年,我们认为今年是中国电子商务发展20周年。从宏观的角度,我们对中国电子商务20年做一个阶段的划分和每个阶段特征的总结,同时对电子商务未来的发展做一个展望。从微观的角度,中国电子商务发展20年来,网络零售是最值得大书特书的业态。但是,我们没有局限于做网络零售这么一个简单的业态,把它做了一个扩展,扩大到中国网络零售服务市场。通过这两个报告,一个宏观的,一个中微观的,我们想比较全面地把中国电子商务20年的发展情况做一个全景式的描述和梳理。

我们的团队成员感谢各位老师提出的这么好的建议,根据各位专家的建议,我们回去好好梳理一下,再做一次修订以后,再对外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