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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宁|互连性与可替代性:零工之别的内在逻辑|“数智时代的零工经济:不止于一场工作的革命”圆桌会议

2020-08-26 11:26      文章来源:王宁、探索与争鸣杂志

数字与通信技术、互联网、平台、智能手机等新技术的解放性效应是毋庸置疑的。它在劳务供给和消费领域同样也带来了革命性的变化。

不同类型零工的不同体验

零工经济具有增加就业机会的潜力,并提高了就业的灵活性和自由度。零工经济让许多人找到了兼职的机会,从而可以增加收入;也让许多失业者可以在找到下一个正式职业之前,把零工当作一个过渡或临时性安排。当然,对于那些只能待在家里的残疾人、老人或需要照顾小孩的母亲,零工经济则几乎是他/她们获得就业的唯一途径。

一般而言,个人对个人的交易市场,让供给方更能有效地满足需求方的需求。自雇劳动者在面临竞争的情势下会更努力地提升自己的人力资本,提高劳务质量。而零工经济大大降低了劳务价格,使劳务使用者获利,也让使用者有了更多的选择。同时,零工经济使得劳务供给方和使用方均摆脱了科层繁琐程序与中间人的负面影响。就发展中国家来说,由于劳动者可以借助全球性零工经济平台而承接来自发达国家的劳务外包,从而让劳动者摆脱了本地的一些不利于劳动者的制度和习俗(如本地对于性别、宗教、种族的歧视性制度和习俗)的约束。

零工经济带来的问题同样引人瞩目。零工平台的工作者的劳动条件比正式雇员的条件通常要差。作为独立签约人,零工难以获得最低工资,没有病假或年假,没有退休金,要自己提供生产工具,自己交税,自己做出劳务安排,在非正常作息时间劳动却得不到加班费,等等。零工经济平台让许多本来是正式的就业变成了劳动者的自我就业,无法为劳动者提供法律保护。零工们也无法采取集体行动以维护自己的权利。相应地,零工经济降低了劳动标准以及劳动者权利,降低了劳动者的工资水平,增加了就业的不稳定性,提高了劳动者的不安全感和焦虑感。尽管零工经济给劳动者带来了自由、自主和灵活就业机会,但它同时让劳动者的制度性地位倒退回19世纪计件工人的水平。

伴随零工经济平台的出现,工作出现了碎片化趋势。不同类型的零工,对零工工作的体验有所差异。对某些类型的零工来说,零工是一种好工作,但是,对另外一些类型的零工来说,零工又是一种坏工作。

霍德等人依据劳动者的劳务履行受平台控制的程度(受控还是自主),以及零工是否要在线下到场工作,把零工区分为四类:(1)受控、到场(如优步司机、快递员、送餐员);(2)自主、到场(家政服务、照料);(3)受控、不到场(微小任务,如数据输入);(4)自主、不到场(如编程、笔译、文案写作)。

维拉斯和斯戈则依据零工技能的高与低,以及零工是否要在线下到场工作,把零工分成四类:(1)低技能、本地性(如优步司机、快递员、送餐员);(2)高技能、本地性(如艺术表演家教、医护照料);(3)低技能、全球性(如微小任务);(4)高技能、全球性(如编码、设计、数据分析)。

尽管所有类型的零工都体验到工作的不稳定性,那些自主程度较高、技能较高的零工,比那些自主程度较低、技能较低的零工,整体对零工经济有更积极的体验。

互连性与三种不可替代性

为什么不同类型的零工对零工经济有不同的体验呢?我以为,可以从互连性和可替代性加以说明。零工经济是在互联网平台所导致的人们之间的互连性扩大的基础上兴起的,但是互连性的扩大导致了劳动者的可替代性的提高。正是可替代性变化上的差异,导致了零工们对零工经济体验的差异。

零工经济作为一种借助数字技术平台而出现的新型劳务供需匹配模式,得益于互联网所带来的人们的连接性(connectivity)或互连性的前所未有的增加。人们的互连性甚至从本地扩展到全球。正是这种互连性在空间上的扩展,导致劳务供需的匹配,突破了本地的限制,得以在更大的范围,甚至在全球(有互联网连接)的范围内进行。借助这种互连性的扩张,许多公司也得以把一些可以分解的劳务外包出去,甚至外包到第三世界国家,以减少公司的正式雇员数,降低公司运营成本。而对外包承接国来说,尽管所承接的劳务报酬较低,但零工经济让这些国家在本国就业机会的存量上,获得了就业机会的增量。概言之,全球范围内的连接性的增加,让许多原来没有关系的人发生了连接,并潜在地扩大了劳务供需匹配的范围。

然而,连接性的扩大在带来潜在的就业机会的同时,也给劳动者带来潜在的威胁。其中的一个威胁,就是劳动者的可替代性(fungibility)大大提高。在互联网出现之前,劳务供需的对接或匹配基本上是本地性的,身体的在场是劳务供给的必要条件。例如,如果要提供家政服务,保姆必须到用户的家里。如果身体不在场,就无法提供劳务。当然,并非所有工作都需要劳动者到场。而且,在互联网出现之前,即使那些不需要劳动者到场就可以完成的工作,往往也需要劳动者到场来完成,以便可以就近对劳动者进行监控。而随着互联网尤其是零工经济平台的出现,一部分无需劳动者到场就可以做的工作,可以外包给本地以外的人来做。例如,翻译公司可以把一些笔译任务外包给远在外地的人,而无需劳务提供者到场。此时,身体的不在场不再是劣势。这意味着,零工经济平台的出现,让过去那种凭借身体的在场带来的不可替代性提高的优势消失了。在互联网时代,就一些无需现场服务的工作(如笔译、编程数据处理等)来说,本地劳动者很容易被无需到场的远在外地的,甚至是边远地区的劳动者所替代,因为后者的劳务价格可以更低。

可见,数字与通信技术和互联网的发展,在增加了人们的互连性从而带来解放效应的同时,也增加了劳动者的可替代性,从而让劳动者面临来自更大范围内的他者的竞争。如前所述,许多公司正是凭借全球的互联网连接而把一些工作外包出去,进而减少招聘正式员工,包括本地求职者的潜在职位数。在这里,由于零工经济平台的存在,本地劳动者的可替代性增加了。显然,数字技术革命既带来解放的效应,也为个人带来更多的风险和不确定性。而风险和不确定性的一个最为重要的根源,就是劳动者的可替代性的增加。

在数字技术革命的条件下,不同的劳动者的可替代性也是不同的。在一定范围内或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社会阶层地位不同,劳动者的可替代性也不同。由于可替代性的对立面是不可替代性,因此,我们也可从不可替代性条件看零工之间的差异。通常来说,让劳动者具有不可替代的条件通常包括三类:制度保护条件下的不可替代性、技能门槛条件下的不可替代性、在场服务条件下的不可替代性。

其一,制度保护条件下的不可替代性,指的是正式雇员所获得的法律保护。劳动关系涉及雇员和雇主之间的博弈,但二者的博弈关系并不完全由市场供需关系决定。国家在一定程度上也介入其中,并通过立法的方式来调节双边的关系。例如,国家通过立法的形式就最低工资、带薪度假、产假、加班与加班费、保险、退休金等相关劳动者权利作出规定。一旦劳动者被雇主所雇用,雇主不但必须保障雇员权利,而且也不可随意解雇员工。如果公司因为面临危机不得不裁员,也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给予被裁者以经济补偿(劳动关系的确立或终止均是受法律调节的)。这意味着,劳动者一旦成为正式雇员,成为公司的一员,就获得了一定程度上的不可替代性。也就是说,在一定条件下(如公司没有面临危机),他们的组织成员身份就具有不可替代性。

其二,技能门槛条件下的不可替代性,指的是那些具有稀缺技能的劳动者所具有的不可替代性。一般来说,获得一种技能的门槛越高,这种技能越是具有稀缺性,因而就越不可替代。通常来说,那些需要通过较高的竞争门槛,并需要通过较长时期的培训才能获得的技能(如外科手术、同声翻译、科学研究),往往具有较大的不可替代性。不过,当我们界定劳动力的稀缺性的时候,也必须把市场对劳动力的需求考虑进来,因为劳动力的稀缺性是相对于市场需求而言的。从这个角度看,尽管脑力劳动者往往具有更多的不可替代性,但是如果脑力劳动者供给超过了市场需求,同样也会使其不可替代性降低。在通常的情况下,那些不太需要培训就能胜任的体力劳动者,往往具有较高的可替代性。

其三,在场服务条件下的不可替代性,指的是有一些工作是需要劳动者的身体在场的。在这个意义上,在场性构成了不可替代性。以滴滴出行为例。司机与用户在空间上离得越近,就越容易被平台派单,他们也越不会被远距离的司机所替代,因为后者的理性算计会让他们放弃接单。当然,同一时间离用户近的司机并非只有一个人,或许有好几个人。在此情境下,这些人之间究竟谁获得用户的单,还取决于他们是否能在第一时间抢到单。尽管如此,近距离的司机凭借其空间位置仍获得了更多的不可替代性。

不同类型的零工如何应对不可替代性的缺失

可以说,许多学者对零工经济之所以持批评的态度,正是基于零工缺乏制度保护条件下的不可替代性的事实。在这里,我们特别要区分两种不同的零工:专职零工和兼职零工。

对于兼职零工来说,他们只是利用业余时间从事零工活动,属于共享经济的范畴(共享闲暇时间内的闲置劳动力)。与之相对,专职零工属于就业的范畴。我们所说的零工缺乏制度保护条件下的不可替代性,主要是就专职零工而言的。

就专职零工来说,尽管他们也与平台签订合同,但大多平台只把零工看作独立签约人,而不是平台公司的员工,因此认为平台公司无需为零工承担公司对正式员工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这就意味着,零工失去了制度保护条件下的不可替代性。随着人们之间互连性的扩大,零工的可替代性大大增加。相应地,零工在获得工作或收入上的不确定性和不稳定性也大大增加。同时,在零工经济中,由于同一个工作面临更多的他人竞争或竞拍,这意味着,不但某个零工的可替代性在增加,而且潜在的替代者(替代他/她的人)也在增加。在制度保护条件缺位的情况下,潜在的替代者的增加意味着零工的收入完全受市场供需的调节。在互联网时代,人们的互连性的扩大会导致零工供给数量的增加,甚至可能供过于求,进而导致零工收入的下降。

那么,零工是如何应对制度保护条件下的不可替代性的缺失所造成的不利后果呢?不同类型的零工通常利用不同类型的不可替代性,来弥补制度保护条件下的不可替代性的缺失。

高技能零工所利用的,更多的是技能门槛条件下的不可替代性。与之相对,低技能零工所利用的,更多的是在场服务条件下的不可替代性。在这里,专职零工呈现出社会分层的迹象。

就高技能零工来说,技能上的不可替代性在一定程度上抵消了制度保护条件下的不可替代性缺失所造成的不利影响,并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他们获得工作和收入的稳定性。随着工作和收入稳定性的增加,他们更能从积极的角度体验零工经济所具有的灵活、自由和自主。他们可以不像公司的正式职员那样每天到公司打卡上班(可以在家里办公),也摆脱了公司的各种约束。当然,他们同时也失去了公司对员工所提供的制度性保护。

与之相对,低技能零工主要是利用在场服务条件下的不可替代性,来抵消制度保护条件下不可替代性缺失所造成的不利后果。在零工经济中,可外包的工作任务主要分两类:一类是无需零工到场的,另一类是需要零工到场的(如与滴滴平台签约的司机、与快递公司签约的快递)。如果说,从事前一类零工工作的可替代性大大增加,那么,从事后一类零工工作的可替代性就降低了,因为它需要零工迅速到场(如滴滴出行服务、快递、外卖送餐),而能够迅速到场的人数是有限的。

但是,这一类的零工在免除了外地人的替代威胁的情况下,依然面临被本地零工替代的威胁。以外卖送餐员为例,为了避免被本地其他零工替代,他们只能不断盯住手机屏幕,以便第一时间抢到单。尽管这一类零工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借助在场服务条件下的不可替代性来减少收入的不稳定性,他们依然面临着近距离范围内被其他零工替代的威胁。与高技能零工相比,尽管低技能零工也能享受到零工经济的灵活、自由和自主,但这种积极体验在很大程度上被工作和收入的不确定性和焦虑感所抵消。因此,他们不得不更多通过自我剥削、自我压榨的方式(如滴滴司机延长工作时间)来保障必要的收入水平,这是引人深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