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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阳日辉 龚伟 |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机理与路径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3-08-06

题目:《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机理与路径》

来源:《北京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作者:欧阳日辉 龚伟

发布日期:2023年7月18日

摘要:

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既是党和国家的要求,也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力量。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是指以推动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为主线,通过数字技术、应用场景和商业模式的融合创新,推进实体经济业务逻辑重构、组织形态变革、价值模式创新的过程。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可以形成相互促进、互为支撑的双循环发展框架,沿着新型实体企业一数字生态一新型实体经济的演化路径,在微观层面培育新型实体企业,在中观层面形成和完善数字生态,在宏观层面推动新型实体经济蓬勃发展,并经历技术渗透一协同发展一深度融合一融活创新”四个阶段。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政府应夯实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基础,支持研发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技术和解决方案,加大力度支持数字平台及其生态创新发展,探索建立融合创新的利益分配机制。

关键词:数字经济;实体经济;数字技术;数据要素;数字生态

01 研究背景

近几年,党和国家不断强调要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2017年12月,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时首次提出,“加快发展数字经济,推动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融合发展”。2022 年10月,党的二十大进一步指出,“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快发展数字经济,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从政策用语分析,“促进”比“推动”更强调各方形成合力加快深度融合的速度。

在实践中,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同产业深度融合,利用数字技术对传统产业进行全方位、全链条的改造,已经成为提升实体经济竞争力、加快发展数字经济的重要方向。一方面,数字经济规模持续快速增长。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的数据显示,从国际层面看,2021年全球47个国家数字经济增加值规模为38.1万亿美元,同比名义增长15.6% ,占GDP的比重为45% 。从国别层面看,2021 年,美国数字经济蝉联世界第一,规模达15.3万亿美元;中国位居第二,规模7.1万亿美元。另一方面,产业数字化是数字经济发展的主引擎。2021年,全球产业数字化占数字经济的比重达到85%,一二三次产业的数字经济渗透率分别为8.6%、24.3%和45.3% 。可以看出,当前世界主要国家的数字经济加速发展,将成为未来经济的主导形态,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动能。数字经济事关国家发展大局,实体经济则一直是支撑我国经济发展的根基。当前,我国数字经济发展依然大而不强、快而不优,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融合(以下简称”数实融合“)仍然面临“不全”“不深”“不能” “不便”“不愿”等难题。理论界对于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以下简称“数实深度融合”)的理论研究也不充分,鲜有研究讨论数实融合的机理、路径,或者论证为什么要数实深度融合以及数实深度融合有何规律。在党中央、国务院强调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以及加快发展数字经济的大背景下,如何理解数实深度融合,其内涵、内在机理、发展规律是什么? 本文试图回答上述问题。

02 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内涵

从理论上论述清楚数字技术和数据要素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阐释数字经济形态下的实体企业和实体经济及二者关系,有助于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加快发展数字经济”。

(一)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的内涵

早期有关数字经济的研究特别关注互联网的作用。21世纪以来,国外数字经济研究主要聚焦移动互联网和传感器网络、云计算和大数据等数字技术对经济增长的影响,所以, Charoen将数字经济归纳为“基于数字技术的经济”。国内外理论界和产业界经常将网络经济、互联网经济、信息经济、数字经济等概念交叉使用。比如Mesenbourg将数字经济分为信息与通信技术(ICT)基础设施的生产和ICT在其他经济过程中的使用。随着数字技术在商业领域的应用 ,新商业模式逐渐被纳入数字经济的定义。比如,Brynjolfsson & Kahin 将电子商务纳入数字经济的范围,认为数字经济包含经济活动中的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电子化商业流程实现和电子商务交易等三部分内容。2010年之后 ,移动互联网和智能手机普及 , 互联网领域的技术创新、商业创新和制度创新加速,数字经济的外延扩大到整个经济活动,包括在商务和政府、非政府事务中的应用,其定义泛化为所有数字化经济活动 ,学术界研究的重点逐渐转移到商业模式、数字技术对经济的影响以及数字平台对生产关系的变革上。我国政府和理论界一般认为,数字经济是继农业经济、工业经济之后的主要经济形态,以数据资源为关键要素,以数实融合为主线,是在数据、算法和算力三大要素驱动形成的新型技术—经济范式,是全球经济未来的发展方向 。

对数字经济进行分层,是认识数字经济内涵的重要视角 。Bukht & Heeks认为数字经济“完全或主要来自数字技术的经济产出部分,其商业模式基于数字商品或服务”,并将数字经济分为三个层面:第一层是生产和制造数字技术的核心层,这是数字经济的技术基础;第二层是基于数据要素和数字技术应用的新商业模式的狭义数字经济层,这是由数字经济创造的新业态新模式;第三层是反映传统经济数字化转型的广义数字经济层,覆盖的范围还涉及工业、农业和服务业数字化转型的新模式。当前,世界主要经济体都在探索数字经济的内涵和规模测算。比如:美国商务部经济分析局把数字经济分成基础设施、电子商务和收费数字服务等3个大类10个小类 ; 中国国家统计局颁布的《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2021)》,将数字经济核心产业范围确定为数字 产品制造业、数字产品服务业、数字技术应用业、数字要素驱动业、数字化效率提升业等5个大类32个中类156个小类。本文从广义和狭义两个角度理解数字经济:狭义数字经济指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产业数字化和数字产业化是数字经济的“内涵”; 广义数字经济可视为一种新型经济形态,数据要素市场体系、数字化公共服务体系和数字经济治理体系是数字经济发展的外部环境,这三个方面本身也可以发展成产业 ,可以看作数字经济的“外延”。

实体经济是相对于虚拟经济而言的,通常是指物质产品、精神产品的生产、销售及提供相关服务的经济活动。但是,学术界对实体经济的定义及其范围并没有形成共识。广义的实体经济包括三次产业中的直接服务业和工业化服务业。比如,黄群慧提出了实体经济三层次分类框架:制造业( R0 ) 是第一个层次, 是实体经济核心部分;R0、农业、建筑业和除制造业之外的其他工业是实体经济的主体部分,构成了实体经济第二个层次( R1 );第三个层次的实体经济是最广义的实体经济( R2 ),包括 R1、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以及除金融业、房地产业之外的其他所有服务业。当今政策文件中的“ 实体经济”,更多的是指由工业经济中的传统实体企业组成的经济形态。在加快发展数字经济的大背景下,要站在产业融合和数实融合的高度来认识实体经济的内涵和外延。本文将实体经济界定为物质产品、精神产品及服务的生产、流通等经济活动,包括农业、能源业、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服务业等物质产品生产和服务部门,以及艺术、文化、信息、教育等精神产品生产和服务部门的经济活动。

实体经济与数字经济是不同层次的概念,不能停留在工业经济体系中三次产业层面来理解实体经济。数字经济是对工业经济的渗透、改造、发展与超越,而非完全取代和消灭,数字经济中除数字金融之外的部分都可视为数字化的实体经济。一方面,数字技术渗透实体经济,推动生产要素变迁和生产方式变革,引致实体经济的内涵与范围不断拓展。数字经济以数据为关键生产要素,以数字平台为主要组织形式,推动工业生产方式向信息生产方式转变,促进工业经济的加工价值论向创新价值论演进,实现信息生产力和生产方式的内生化,呈现边际收益递增、边际成本递减等特征。另一方面,数字化助推新型工业化,推动工业经济向数字经济转型。人类社会正在进入利用数字技术促进产业变革的智能化时代,即“工业 4.0 时代”。数字化过程会产生海量多维的数据资源和催生丰富的应用场景,有助于数据要素和数字技术在传统工业领域的广泛应用和深度渗透,加速推进工业化进程。虽然现阶段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在国民经济核算统计分类中被归为国民经济行业的一个新类别,但数字经济的核心生产要素和创造价值的方式不同于工业经济。随着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的加速发展,数字经济创造的价值(包括增加值和附加值)占据主导地位,人类社会将进入数字经济时代。

(仅呈现部分内容,阅读全文请见《北京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3年第38卷第4期)




撰稿:欧阳日辉、龚伟      排版:王昱洁

初审孙宝文           复审王立勇